通知:关于DHL带电池产品说明,备注,加资料重事宜!
1、发我司DHL任何带电池(内置/外置)电池产品都必须与我司说明,并在货物上面注明!如果没有说明或者私自冲货被香港DHL查到扣货延误时效,被DHL退运产生退件提货费(200元/票)+重发手续费(150元/票)的后果自负!
2、客户在发票或者产品需要注明(内电/配电)以及产品数量!2个产品,最高配置4个电池(即一机两电)。超过2个产品的都必须提供电池证明MSDS证明。
3、客户没有MSDS证明的情况下,我司可以免费代为提供。但是不保证贵司是否符合我司资料的安全要素。如果因为贵司产品与我司资料有出入造成DHL安检不合格退件的!后果自负!请可以的自行提供经过相关机构安全检测的正规证书,并预先提供给我我司交DHL验证!如果有这方面需要咨询的可与我司客服(Q:2355778502)或业务(Q:2355778504)联系。
4、因为MSD电池证明必须在每箱货物上面粘贴电池信和资料。我司需在每箱货物上面加收0.1KG/件的材料重!请知悉!
不便之处,尽请谅解!
顺祝商祺
环球运速递
2017-01-11